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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清明假期车辆增多!停车虽难,但千万不能...
2021-4-5 11:21   浏览:403   来源:沙县资讯网

这两天因为清明节假期,沙县的车流量一天比一天高,堪比春节。小编发现路边很多没有停车位的地方都停的满满当当,甚至占用了非机动车道。

小编提醒大家,驾车乱停、乱靠会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不便,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风貌。

违章停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罚款20以上200以下罚款,每个城市处罚金额各不同,沙县的罚款金额为100元!


昨晚沙县区政府门口的广场上停了不下50辆车,基本都被发了“小粉红单子”。


这种将“禁止停车”摆放牌视若无睹,并且抱有侥幸心理的行为等同于纵容自己违法。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严禁违章停车

共建文明城市


图/文:每天废话八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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