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确认大田县城关幼儿园等
七所幼儿园为三明市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明教初〔2020〕8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在大田县城关幼儿园、大田县太华中心幼儿园、沙县金沙幼儿园、宁化县水茜中心幼儿园、宁化县安远中心幼儿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贵溪洋第二分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洋溪分园自主申报、县(区)教育局初评推荐的基础上,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至7月1日组织评估组,对大田县城关幼儿园、大田县太华中心幼儿园、沙县金沙幼儿园、宁化县水茜中心幼儿园、宁化县安远中心幼儿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贵溪洋第二分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洋溪分园创建“三明市示范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对照《三明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三明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跟班听课、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七所幼儿园办园条件、园务管理和保教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经综合评定,且公示无异议,认定大田县城关幼儿园、大田县太华中心幼儿园、沙县金沙幼儿园、宁化县水茜中心幼儿园、宁化县安远中心幼儿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贵溪洋第二分园、梅列区实验幼儿园洋溪分园为“三明市示范幼儿园”。
请大田县、沙县、宁化县、梅列区教育局督促并指导本县(区)参评幼儿园在评估认定后,按照评估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进一步提高办园水平,同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取消“三明市示范幼儿园”称号。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创建省、市、县示范幼儿园为抓手,强化工作指导,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完善设施设备,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