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组织评选疫情防控期间突出贡献企业企业家和社会组织的通知》(明肺炎应指函〔2020〕4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并经我单位资格审查,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工作中表现突出,拟作为推荐表扬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6月28日-7月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中小企业科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监督电话:0598-8223004、0598-8223004、0598-82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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