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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沙县总医院将正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啦!
2020-6-17 14:34   浏览:990   来源:沙县资讯网




@沙县人
@沙县人
@沙县人
沙县总医院
核酸检测PCR实验室
已顺利通过验收
6月17日今日起
将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啦
一 、检测对象


㈠发热门诊患者、拟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人员,病情较重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可固定1名陪护)。
㈡检测对象7天内曾在我院或福建省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检测机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目前流行病学、症状学调査未发现异常情况可不再复查。
㈢1名住院患者限检测1名陪护人员,如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时,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对其进行全面排查并办理陪伴证,凭陪伴证方可进入病房陪护。


二  、  检测流程




三 、 标本采集地点


1.北区:放射科与核磁共振间通道临时搭建帐篷处;

2.南区:门诊一楼急诊科护士站对面核酸咽拭子采样室

3.急诊入院患者在各收治病区病房内。


四 、  采样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4:30-17:30)


五 、 结果报告


1.报告出具时间:
当日8:00-17:00采样的标本,次日8:30出报告;
当日17:00后采样的标本,第三日8:30前出报告。
个别标本因操作或设备原因,报告时间需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2.报告领取地点:
▲北区:患者或陪护人员至住院部二楼自助机凭就诊卡打印检测报告单,或向检验科医务人员申请打印报告单。
南区:患者或陪护人员至医技楼二楼检验科领取报告单。
急诊入院患者,经管医生可在检验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检验科将报告分发到各科室。
六 、 费用承担


▲发热门诊患者、拟入院患者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医保收费项目(可用医保卡,可纳入住院费用核算);
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费用自理(需用门诊自费卡)。

来源:沙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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