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被查扣的车是我做生意的门面,我现在就来还钱,请暂缓进行拍卖。”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20年3月起,汤某承包的某建设工程需要使用挖掘机,遂联系从事工程机械租赁的岳某安排挖掘机协助作业,约定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市场单价进行结算。岳某根据汤某要求安排驾驶员驾驶挖掘机进行数次施工作业。2021年4月,经双方结算,汤某共欠岳某劳务报酬人民币7.4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经多次催讨未果,岳某将汤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岳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汤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汤某,但其均以不接听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汤某名下的财产开展查控措施,发现其名下有一辆宝马轿车,结合申请执行人岳某提供的有关线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该车所在地进行查扣,同时准备对该车进行依法处置。汤某得知自己的宝马轿车被查扣后十分着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不要对该车进行拍卖。次日,汤某还清欠款7.4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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